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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嗯,吃饭吧。”
陆牧重新拿起筷子。
其实他早就不生气了,只是这丫头总是把离婚挂在嘴边,觉得不给她点儿教训她就长不了记性。
什么话说多了就成了真的了,何况她确实有跟自己离婚的心思。
“毛线的颜色我很喜欢。”
吃着饭,陆牧突然说道。
于小晚眨了眨眼睛,什么毛线的颜色?
她买的毛线吗?
今天上午她去买毛线,这个年代行线颜色还很单调,大红、大绿、大紫、以及黑和白。
白色太容易脏,她织一件毛衣不容易,可不想还没怎么穿就洗烂了,其他颜色她又看不上,干脆买了黑色。
难道是……
陆牧以为自己没说明白,看着她的眼睛补充道,“床上的毛线,颜色我很喜欢。”
于小晚:……大哥,那不是给你买的啊。
再者说,纯黑色的毛线,哪里来的喜欢不喜欢?
可是看他眸子里明显软下来的目光,她又不好告诉他实情。
算了,不过是一件毛衣。
陆牧这么照顾她,她就算多送他一件毛衣也是应该的。
可是……买毛线的钱可是她部的家当了啊呀喂。
于小晚郁闷的不行,又不能表现出来,对陆牧干笑一声,低着小脑袋吃饭。
吃完饭陆牧先站起身收拾起碗筷,等回到屋子的时候,于小晚已经不在客厅。
卧室开着灯,进了卧室,果然不出所料,小丫头正盘腿坐在床上,拿着毛线往两根毛衣针上缠缠绕绕。
陆牧走过去,坐在床边,垂眸看着她。
于小晚的皮肤真的很白,葱白一样的手指,缠绕着纯黑的毛线,更显得白皙如玉,很是养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