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天很热,所以我讨厌夏天。而我哥怕冷,遂,我也讨厌冬天。

    不如说,一年四季,我都有各种讨厌的理由。

    而冬季在其中占据了特殊的位置。

    但其实,我偷偷喜欢冬天。

    因为八岁那个冬天是我第一次接触死亡,应期赐给我的死亡。

    它对我而言是独特的、冷酷的。但也很烫,是我和哥哥的秘密纽带,烙在我心尖。

    这很难以启齿。喜欢应期讨厌的东西让我有一种偷情似的感觉,有点刺激——简直像是传说中的ntr!

    但若真给我一个机会背叛我哥出去偷情,我定会讶异大喊:哪有什么天仙能比得过我哥啊!

    新专已经筹备得差不多了,我拿来五本,里面夹了我哥的背影照片,但签上了我的名字。

    这意味着会有五个幸运儿会像我一样拥有一张珍藏的、我哥的相片。

    ……还是太多了。我想了想,取走了四份。

    这样的幸运儿一个就够了,我这是为他们好——运气太好烧阳寿的。

    我真是个贴心的偶像,谁说不是呢。

    剩下几百份亲签便没有这样好的待遇了,只配夹着我搔首弄姿的正脸照,并在右耳根——就是照片的左边签上“应会”二字。

    签在右耳上是为了遮住我耳根那颗吸睛又该死的痣。

    我不喜欢它,但我又爱死它。

    因为它艳丽又漂亮,定是上帝赐给我最美的标记。

    可我哥脸上便没有这样一颗红色的小痣,这真该死,如此美好的东西怎能没有我哥一份呢?

    我讨厌我们不同。

    就像我哥体弱,道士说要当做女儿来养,他便被迫蓄了发。

    我蛮健康,但我爱他。我们是双胞胎,我要和他一样才对,所以我也蓄发。

    我只是喜欢和我哥一样,喜欢他和我一样,并不是为了玩“分辨谁是谁”的无聊游戏。

    谁让我们是双胞胎呢,我们不分彼此。

    甚至,我想,会不会有一种可能,我们本就该是一个人?